制剂室状态标识编制规程文件名称状态标识编制规程文件编号原文件号修订日期年 月 日颁发部门保管人页数共页分发部门制定人年 月 日审核人年 月 日批准人年 月 日生效日期年 月 日目的:建立状态标识编制法律规范、使其编制法律规范化、标准化、防止差错和混淆范围:用于制剂配制或检验的设备和仪器、物料、成品、半成品、配制控制设备,质量控制,清洁等都必须有状态标识。职责:制定人、批准人。内容:1.基本要求1.1 单位名称或标识语。1.2 语言精炼、明确。1.3 发放状态标识的人签名。1.4 用质量控制人接受的词汇。1.5 状态标识的分类颜色或编码。1.6 物料、半成品、成品等品名(一律用标准名称)。1.7 必要时要有独一无二的鉴别号(批号)。1.8 物料、半成品、成品要有配制状态的标识语(如 XX 颗粒、xx 原粉、 XXX 霜等)。2.基本状态标识系统标识系统状态词色标状态词含义质量控制(物料、半成品、成品)待验黄色等待检验抽样黄色已抽样、待检验待查黄色待作出处理决定合格绿色放行使用放行绿色放行使用不合格红色不能使用拒收红色不合格,不能使用,退回发货处设备控制完好绿色运转正常,可以使用完好,清洁绿色运转正常,清洁,可以进行下一个品种的配制故障(待修)红色等待维修、使用待保养(待清洁)红色等待保养,清洁不允许使用过程控制(注明品名、批 号)配制许可绿色作业条件合格,同意配制 过程处于控制之下停止配制红色作业条件不合格,不允许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