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及管理报表编制制度1
目的为了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切实发挥财务报告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为公司对下属产业经营考核提供考核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本公司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围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
对外报告管理规定3
1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快报,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快报是企业每月在正式编制会计报表前,所提供的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报告
通过快报可以及时地了解公司本月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正确地实行有效措施,解决生产经营的问题
(1)集团所属公司每月 1 日上午(节假日不顺延)必须将快报以电传和电子信箱形式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报表的指标不得缺项,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与正式报表不得有较大误差
(2)集团公司汇总快报,必须每月 4 日前报出,要保证各项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
同时,要对快报进行简单的分析,以便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合理的决策依据
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1)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2)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表以及集团公司为管理需要增加的有关报表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2 各项报表的编写要求
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 2 个年度或者相关 2 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
资产负债表应当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者股东权益,下同)分类分项列示
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