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安全管理制度1、站内必须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和设备,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严格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禁挪作它用。2、站内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报警系统应运行正常,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3、制定消防预案和抢险措施及处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消防技能。要求熟悉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报警准确。4、站区内严禁烟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站区内如需明火作业,应按程序办理有关动火手续。5、站 内 应 常 常 保 持 清 洁 整 齐 , 道 路 畅 通 。 进 出 不 准 停 放 车 辆 或 堆 放 障 碍物,严禁在站内外摆摊设点。6、高强电闪、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必须停止加气作业。加气站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仔细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和制度,保证 CNG 加气站安全稳定生产运营,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市天然气公司 CNG 加气站。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运行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第二章工作组织第四条公司和 CNG 加气站都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专职安全员,明确对应的安全工作职责。第五条通过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专项报告制度、专项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检查制度、抢险工作制度等,将安全工作和措施分解到位、记录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第三章安全检修第六条加气站内所有设备设施检修作业中,站内能独立完成的检修作业由站长或当班班长指派任务并组织落实,其它检修作业由公司组织落实,加气站做好协助配合。第七条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除指定检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参加检修作业。第八条电力、焊接等特别工种作业必须由持上岗证的电工、焊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进行作业。第九条对加气站压力容器或管道进行检修作业时,不得带压进行,必须待卸压后进行作业。第十条对加气站高温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待设施降至 40° C 以下,方能进行作业。第十一条在施工中,作业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其他施工人员安全,并注意设备设施的安全。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二条安全检查包括公司检查、站内检查、班组检查等层次,可实行定期检查、抽查、专项检查等不同形式。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内容应该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工作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是否做到领导重视,把安全生产摆在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