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法律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试用员工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 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发放劳保用品
凡 xx 操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范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凡是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凡是调离公司的员工,负责人必须责成将所使用的劳保用品如数归还,有 缺失的应照价赔偿
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对年度发放的劳保用品,每年 3 月初(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 3 日前),由加油站责任人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报县公司,再逐级上报至市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
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 3 月 15 日(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 6 日),各加油站到公司办理签字领用手续,保管员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发放完毕后,将发放单据交市公司人力资源部
对年度发放劳保用品,须以旧换新
试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仓库员办理领用手续
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对生产、技术岗位特别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可与相关部门协商核定,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领料单至仓库领取
由财务部会同人力资源部门对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部门业绩考核内容
县公司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