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后勤承包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甲方后勤劳务服务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后勤劳务保障的有偿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劳务服务承包合同: 第二条 乙方有偿为甲方提供后勤劳务服务(包括甲方县支行及网点的后勤劳务服务)
第三条 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一)负责提供甲方业务及公务所需用车驾驶劳务服务
(二)负责提供甲方所需门卫、清洁卫生劳务服务
(三)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炊事劳务服务
(四)负责提供甲方所需业务凭证传递劳务服务
(五)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电能线路维护及勤杂工劳务服务
(六)负责提供甲方所需其他后勤保障的劳务服务
第四条 劳务承包费用标准 根据甲方后勤服务所需劳务人员及工作量,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劳务服务承包费(以实际结算为准,详见甲方提供的费用清单),劳务服务承包费用含:劳务人员工资、单位承担的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金【按实际数计算】、乙方的服务管理费【管理费每人每月按 100 元计算】
工伤保险金每年初一次性甲方给乙方付清,新增人员甲方给乙方一次性支付劳务中介费每人 100 元
第五条 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每月的 10 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按月收取服务承包费用的税务发票提供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和费用清单后,在 10 日之内将当月的服务承包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节假日顺延)
(二)甲方给乙方支付的服务承包费以转账方式划入乙方帐户
(三)本承包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从 20XX 年 1 月份起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给乙方支付服务承包费用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一)乙方的组织机构是依法设立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相关法律责任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和有关部门及签证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