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技术导则为指导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的开展,特制定本技术指导 原则。一、总则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的方案设计应当符合本技术导则, 并且与化妆品产品功效宣称评价相关联。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和消费者使用测试应当遵守伦理学原则 要求,进行试验之前应当完成必要的产品安全性评价,确保在正 常、可预见的情况下不得对受试者或消费者的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所有受试者或消费者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试验。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和消费者使用测试期间,若发现测试产品 存在安全性问题或者其他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测试或试验,并 保留相应的记录。实验室试验应当符合实验室相关法规的管理要求。动物试验 应当符合动物福利要求及 3R (替代、减少、优化)原则。二、人体功效评价试验(一)试验依据方法参考的依据和来源。(二)试验目的及原理应当与功效宣称评价内容相符。(三)产品信息产品及对比品(根据方案要求选择)名称、产品性状、生产 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四)试验前准备1. 受试者列明入选和排除标准(包括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案要求)。2. 受试人数设定根据试验目的和统计学原则设定。方法未要求时,有效受试 人数应当具有统计学意义。3. 试验方案确定(1)方案设计:根据产品的功效宣称情况,选择合适的评 价方法和试验设计类型,确定试验周期。阐述对比组的设定和选 择等试验设计的基本原则;实行随机分组或盲法等减少或控制偏 倚所实行的措施;明确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包含但不限于仪器参 数、图像数据、皮肤观察评估、受试者自我评估等。(2)环境条件:根据试验要求设定试验环境条件(如温度、 相对湿度、照明等),受试者应在试验环境中适应 15〜30 分钟以 上。(3)产品使用方法:包括使用量、使用频率、使用时间、 使用部位、使用注意事项等。结合产品的使用方法同时需考虑产 品自身的功效宣称特点。(五)试验方法1. 试验流程:包括试验起始时间、地点、产品使用前及回访 评价时间及次数、产品发放和回收(根据方案要求)、评价涉及 参数内容等。2. 试验仪器:仪器型号规格、仪器使用方式和设备状况、仪 器设备设置参数(如非默认设置)、检测参数的描述。3. 皮肤观察评估:可借助仪器。4. 结果评价:明确判定标准及参考依据,有效人数。5. 数据分析:列出数据结果处理方式和统计方法、使用的统 计分析软件等。(六)试验结果记录受试者不同观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