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4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公司生产的氯酸钠、氯酸钾、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四丁基脲、2-乙基蒽醌、重芳烃,及其配制的生产双氧水工作液、压缩氢气、瓶装氧气、乙炔、分析化验用药品等
第三条 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搬运)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 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应指定专门安全贮存地点
第五条 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对生产、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第六条 公司对各部门和车间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统一控制,严格管理
第七条 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车间,应制定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对储存、运输(搬运)、包装的技术要求,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及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车间,须经县(市)化工、公安、环保、劳动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 公司应根据需要,建立消防和应急救援组织
第十条 对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和部门,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并保证各种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业产品质量责任的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二条 公司生产危险化学品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和设备的规定,并常常进行维护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