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1、目的为了正确衡量和评价我公司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情况,考核我公司安全方针、目标、法律法规要求的实施情况,确认我公司标准化的适应性、有效性、符合性,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与措施,为强化安全标准化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制定依据3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
4、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国发[]号)4、工作职责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厂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担任
1、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
2、 工作小组职责4
2、 1、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2、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3、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5、绩效评定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5、时间与人员要求5
1、时间要求5
1、在安全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
在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周期,以期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2、工作小组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
2、人员要求5
1、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具备以下能力:5
1、1、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5、接受过安全标准化法律规范评价技术培训;5、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5、具备操作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的能力;5、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5、具备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推断能力
2、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