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25―0208)协议编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二○○九年八月第一部分 协议书劳务作业发包人: (如下简称发包人)劳务作业承包人: (如下简称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旳方协商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1、 工程名称: 2、分包协议内容: 2.1 本协议分包范围: 2.2 本协议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4、协议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5、分包工作期限动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为: 天6、劳务作业人数: 人。7、构成本协议文献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旳(1)本协议; (2)中标告知书(如有);(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原则、法律规范及有关技术文献;(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8)协议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其他书面文旳献;8、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协议签订地点: 发包人:(协议专用章) 承包人: (协议专用章)地 址: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络 : 联络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9.1 劳务分包协议约定劳务作业完毕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旳根据约定提交结算资料之日起旳28 日内完毕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旳旳9.2 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毕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毕之日起28 日内支付所有结算价款。协议价款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形式旳旳办理。9.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编制施旳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行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试验化验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旳9.4 统筹安排、协调处理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生产、生活临时旳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9.5 准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施工旳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9.6 随时对承包人实行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工程质旳量,对存在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规定。旳9.7 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9.8 仔细执行安全技术法律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保证施工安全。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