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产品代理合作合同1. 合同双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2. 总则 2.1. 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并由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署并生效。 2.2. 本合同双方的合作期,自【2025】年【 】月【 】日起至【2025】年【 】月【 】止。 2.3. 品牌说明:[********]系甲方母公司,“*****”及其相关商标、品牌、官网等经营标示甲 方均已获得母公司明确授权并有权利和资格与乙方开展本合同的正常合作事项。 3. 代理授权 3.1. 鉴于乙方认可甲方的【定制自由行】产品及经营理念,具备代理经营实力,且诚意与甲方合作以推广经营甲方产品,甲 方同意乙方成为甲方产品的代理商。 3.2. 甲方根据甲方产品市场销售和推广规划,以及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按以下方式销售和推广甲方产品: 3.2.1. 乙方仅限在其授权区域,即【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具体到地区级行政地域)进行全球目的地范 围内的“定制自由行”、“海外婚礼”产品【代理】的销售和推广,在合同合作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市场推广规划的调整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调整上述授权区域。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上述授权区域之外的地区进行 甲方产品的销售和推广。 3.2.2.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授权乙方的产品销售权限为:【 零售】和【转售】,零售是指在授权区域内直接向终端用户出售 甲方产品;转售是指在授权区域内向零售商转售甲方产品,转售的对象须是零售商或同业、异业合作伙伴,乙方不 得向除上述以外的商家(包括甲方的其他代理商、批发商或与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存在竞争关系的商家等)转售 甲方产品。 3.2.3. 乙方承诺,关于本合同合作的推广活动将遵守甲方制定的市场和代理政策及客户签单流程,并接受后续甲方根据市 场行情所做的政策调整等变动。 3.2.4. 乙方销售甲方旅游产品须符合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乙方自行设置的产品利润不得打破旅游市场的价格规则,且浮 动价格不得超过甲方官方报价的 10%。如乙方设置的产品利润低于甲方的产品官方报价或违反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 的,或自行设定产品优惠的,即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和亏损。 4. 合作模式 4.1. 甲乙双方约定,每个【业务期间】开始前,甲乙双方根据《*****营销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