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为你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移动端品牌营销推广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 】 独家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为你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产品名称甲方申请代理乙方有关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发的相关业务。二、代理权限 乙方授权甲方为 省 市 地区的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推广管理及售后服务。对于甲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乙方不予干涉,但甲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三、代理期限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结束。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到期续签,甲方有原区域优先续签权。甲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乙方书面提出。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乙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同意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续约费。四、代理价格政策1.代理价格:乙方向甲方及其他区域代理商统一产品的代理价格;2.销售价格:甲方所代理乙方的产品价格可根据当地市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必须在乙方建议零售价的 10%上下浮动;3.当乙方产品代理价格需要调动时,乙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价格予以调整。五、结算方式与时间1.本合同签订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签订合同之时缴纳完毕。所有订单账款,先付订金,剩余项目费用于产品完成后三日内付清。2.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赵岳鹏 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 62108002635218883.滞纳金:若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 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4.违约金:若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没推迟一天按月服务费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六、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 2.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的同时,有义务对甲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营销咨询等服务,协助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