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业务开展管理考核制度新技术、新业务管理考核制度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的开发和应用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 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医院增强综合实力和持续进展的关键,也是增强 医院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了法律规范我院临床医疗新技术、新业务管理, 鼓舞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订本规定。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进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 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 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有用性、 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一)国家级 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 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二)省级 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 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三)院级 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 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一)探究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 的新技术。(二)限制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 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三)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 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 疗技术。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审批制度一、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是指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 新业务前须通过调研、论证及审批的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 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审批制度。二、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二)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 益性。(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 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 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 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四)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 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药品须有《进许可证》,并提 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