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病患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 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病患的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病患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考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
明确病患在诊疗过程当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保障病患诊疗过程当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以内疾病,应告知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病患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病患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病患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
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2 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1 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2 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3 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 24 小时内查房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法律规范,尊重病患、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法律规范流程
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考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法律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