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一、 考核方法: 1.工作质量考核由院部领导和医疗助理随时巡查、定期检查和月季大检查,发现问题根据标准扣分。 2.每 1 分的分值为 100 元,从每年年终奖励中扣除 二、考核内容 【请示报告】 (1)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应填写《新业务、新技术报告表》报医务部医疗科备案。一次未做到扣 2 分。一年内至少开展 2 项新技术、新业务,否则扣10分。 (2)院内会诊应提前三小时报告医务部医疗科,并书写相关病情摘要,以便通知有关人员,因未提前报告或未书写病情摘要而影响会诊治疗者,扣 10 分。 (3)请求院外会诊,须提前两天报医疗科,并书写病情摘要,否则扣10分。 (4)外出会诊、手术应由科主任安排,报院、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诊,严禁个人擅自外出会诊、手术。 发现一次扣 20 分。 (5)门、急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向医务部值班室或医疗科报告,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否则扣3分。 (6)发生一般差错应在 7 天内、医疗纠纷、严重差错应在 24 小时内,将基本情况报告医务部医疗科或医务部值班室,否则扣 5 分。 (7)科室有重、危伤病员,应及时报告医疗科或医务部值班室,否则扣2分。 (8)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医务部和器材科并做好登记,及时维修,严禁私自拆装设备,否则扣 5 分。 【值班、交班】(1)科室 24 小时应有值班医师在位,值班医师确需离开岗位时,科领导应指定人员代班,发现一次值班医师不在岗(会诊除外)扣2分。 (2)抽查发现值班医师未履行职责(值班制度第二条)扣5分。 (3)值班记录不认真、签名不全、不写日期者、漏记值班记录等一次扣 1 分。 【消毒、隔离制度】 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工作帽,一次未做到扣 2 分;发现无菌操作不符合要求扣 5 分。【检诊】 要求 2 小时内完成:询问病史、下达医嘱和给予必要的处置、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时间不明确视为不符合要求)。未完成者扣3 分。 【重危病人抢救】 积极接收重危病人的抢救任务,推诿或拒收(由医务部或院首长认定)一次扣 10 分。 【三级查房】 抽查住院病案发现七天以上无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扣2分,无主任查房记录扣 4 分;十四天以上无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扣 8 分,无主任查房记录扣 10 分(因公外出不在此范围),查房记录简单,不能反映病情和上级查房医师的水平扣 3 分。 【会诊】 (1)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完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