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本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时炮制、煎煮等管理
三、根据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四、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五、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六、本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采购中药饮片,由仓库管理人员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八、医院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
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九、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十、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 协议书 ”
十一、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十二、医院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根据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法律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