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促进销售增长,降低经营风险,加快应收帐款回收,减少坏帐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营销系统总公司和各省分公司
三、信用管理机构1、营销财务部为信用管理归管理部门,营销财务部财务支持科具体负责信用管理制度的起草、信用评级、信用额度核定、坏帐法律追收等职能
2、分公司财务具体负责客户信用额度控制、日常货款监控及追收、信用情况跟踪及反馈等事宜
3、分公司经理和业务人员承担信用管理直接责任,应确保客户资信资料属实,督促客户回款,及时反映客户资信情况,对其所管理客户的呆帐和坏帐相应承担经济责任
四、信用方式1、票结a、票结是指在信用额度内分公司先向客户发货并开具相应销售发票,客户在收到分公司销售发票后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分公司支付货款的一种结算方法
b、票结主要适用于分公司大型、资信优良的零售客户,如大型百货商店、大型专卖店、大型超市等客户
c、对于采纳票结的客户,分公司财务、相关业务员必须确保在 5 个工作日内将销售发票送至客户,并要求客户在 7 个工作日将相应货款支付给分公司
1、循环信用额度a、循环信用额度是指一个可自动循环使用的信用额度,客户可凭未用额度提货,在支付相应欠款后,该额度可自动生效
b、循环信用额度主要适用于分公司优秀、资信优异的大型零售客户
c、循环信用额度最长期限不超过 3 个月,即欠款不得超过 3 个月;循环信用额度一年评定一次
2、临时信用额度a、临时信用额度是指临时提货所需并于 15 天内支付欠款的额度b、临时信用额度主要用于因临时需要提货的客户
五、信用额度申请1、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客户,各省分公司均可报送相关资料申请信用额度:经销科龙公司产品且年营销额在 1 万元以上的合法零售商;同时具有批零业务,且经销科龙公司产品年营业额在 3 万元以上的合法批发商;应收帐款余额低于其经销科龙公司产品营业额 3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