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知 Txx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财产完整,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归管理,统一核算,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财务部为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部门,负责设立固定资产卡片明细帐,对固定资产购置、修理、处置等业务进行审核和帐务处理,配合综合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等
第五条 公司综合部为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固定资产购置、验收、调配、退库、处置;负责设立固定资产实物台帐,确定员工资产配置标准,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对更换、报修、处置的固定资产组织人员进行技术鉴定;考核、评价职能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提供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对车辆等设备负责组织维修、年检、投保、索赔等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设有专人兼管固定资产申领、退库、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配合综合部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部门固定资产直接使用人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管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折旧方法及年限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为经营管理、提供劳务、出租而拥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 20 元以上的有形资产
第八条 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
第九条 固定资产一律采纳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净残值为零
折旧年限分别为:房屋建筑物类 45 年,运输设备类 10 年,机器设备类、电子设备类、其他类均为 5 年
第四章部门、员工的资产配置第十条 各部门新入司员工需按公司标准配置设备,原则上调配闲置设备,如无闲置设备可配置新的设备
第十一条 各部门如有新增需求,需提前三天由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填写《新增固定资产申请单》,报经批准后由综合部统一购买,报账,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