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法律规范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应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投入费用提取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标准为: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 2%;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为 1.5%(取费标准为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财经部。第三条 要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的提取和使用负第一责任。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所属各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外协(劳务)队伍及管理型项目的安全投入原则上按此办法执行。第二章安全生产投入的内容和要求第五条 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以下有关安全生产的投入费用:1、安全工程费用2、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因素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健全活动费用4、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5、日常安全管理费用6、应急救援费用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第六条 根据相关文件及制度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所进行的一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为了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 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企业上级机关、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和工程局部署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活动,各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组织广阔职工积极参加,并针对本单位或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类安全活动。第八条 安全设施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外部环境。安全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安全平台及安全围栏;安全标志牌、安全墩;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栈桥、栈道、悬空通道;通风除尘设施;安全网;安全自锁装置;速差自控器;水冲式或干式厕所;隔音值班室;污水排放及废弃物处置设施;钢扶梯、爬梯、简易木梯;排架、井架、施工用电梯;漏电保安器;安全低压照明设施;喷洒水车;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施等。安全设施的实施必须依照《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法律规范》执行。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工程项目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及时投入使用。各级项目部应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投入的有效性。第九条安全设备、装置、器材是指生产施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