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工自救器工是矿井自救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自救器的发放、回收校验和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 1 条自救器工在工作过程中保证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第 2 条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自救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按章操作,不得违章作业。第 3 条熟练掌握自救器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第 4 条 收发自救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洁净,并进行外观、封条检查,放回原处。第 5 条对在用的自救器应逐台建帐、登卡,即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使用者的姓名、开启原因等。第 6 条收到厂家发来的自救器后,必须在 1 个月内由自救器管理工配合供应部门对外观(包括铭牌、出厂日期和标重)、气密性和称重(仅指过滤式自救器)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产品不符合标准时,严禁投入使用。第 7 条 按规定对过滤式自救器的称重检查。第 8 条使用 ZJ 型气密检查信检查自救器气密性,根据“使用ZJ 型气密仪检查自救器的操作”规定进行,经过检查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第 9 条对失效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并补充。第 10 条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做到不脱岗、不空岗,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做到两整两清。第 11 条交接班时,要把自救器使用情况、损坏程度交接清楚,自救器帐、物必须相符。第 12 条严格根据标准化管理要求上岗。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 13 条仔细做好职业卫生个人防护工作,自觉维护各种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治设施。(1)按时参加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2)必须熟知现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3)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毛巾、防尘罩等劳动保护用品,预防职业病发生。第 14 条具体落实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二、责任追究Xxx (单位)公司第 15 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自救器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事故的;(2)对工友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造成事故的;(3) 对重大事故预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