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分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分部安全总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25】16 号)、《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设计概算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25】245 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标准,以及业主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分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分部及所属各单位。2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分部成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xxx副组长:xxx、xxx、xxx、xxx、xxx组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第五条 分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分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审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3、审核分部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安全生产费用计划。4、设立安全资金投入台账进行记录、统计,定期上报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列账管理。5、监督检查分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落实到位,并有权对挪用专项费用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措施。3 安全生产费支出范围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支出范围详见附件《安全生产费支出范围表》。4 安全生产费用预控制度第七条 项目上场后,分部根据所承担的工程任务、特点、投入的人员、设备编制本分部的安全生产费用总计划。第八条 分部根据项目部的批准总计划以及本分部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编制年度、月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原则上年度计划之和不得超过项目部所批计划,月度计划之和不得超过年度计划。第九条现场施工安全围挡设施、临边防护设施等由施工技术部制定统一标准,现场按标准进行实施。超过标准的作业项目必须重新报施工方案,经施工技术部审核,总工审批后,方可实施。第十条施工安全防护工程方案(如跨河流、既有公路连续梁、深基坑、高墩等)由施工技术部审核,总工审批后,分部按方案组织实施。增加费用的项目必须重新报施工方案,经施工技术部审核,总工审批后,方可实施。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计价程序一、安全宣传警示标志、防护用品、工具、设备、器材等分部根据指挥部的有关规定,结合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