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与休假规定1 工作时间:(1)公司办公室和管理人员上下班时间为: 上午 8:-12:,下午 14:30-18:;(2)午餐时间:每个工作日的午餐及午休时间为:12:-14:30;(3)一线生产相关员工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生产安排而定,原则上采纳三班倒形式
2 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3 法定节假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员工同意后,可安排员工加班
员工加班应由直接主管安排,部门经理批准
与公司签订定时工时制合同的员工,被公司安排加班后将可以得到同等时间的调休;与公司签订不定时工时制合同的员工,无加班补偿
1 调休:员工在工作日或周末得到批准后的加班工作,经部门负责人及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可进行调休
调休的申请流程同请假流程
调休假期应在加班工作获得批准后六个月内休完,否则作废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调休的,可向人力资源总部申请延长
2 加班工资: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依据加班申请流程获得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将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与工资一齐发放,并依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3 下列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工资: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未办理加班审批手续的;实习生等待岗人员
4 下列情况不认定为加班:因公司工作时间较为灵活,且未达到一般正常工作时长(即劳动法规定的每周 40 小时),因此在工作日内的间或超时工作不计为加班
由于正常工作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 2 小时以内的;开会、培训、客户接待、出差等情况的
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安排有关人员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值班,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安排相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节日等非工作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