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管理制度1、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对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并按规定如实填写牌板和记录本
通风科值班员要仔细填写瓦斯台帐,确保做到“三对比”
2、严格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虚报数据
3、通风科值班员必须根据每天的瓦斯班报,编制通风瓦斯日报,并在次日早 8: 之前报送有关领导和科室审批
4、巷道贯穿时,必须严格根据巷道贯穿制度制定措施
贯穿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对该地区及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测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临时停工的掘进巷道不得停风;否则,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6、盲巷的密闭墙必须设点检查、挂牌管理,定期检查瓦斯浓度及密闭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临时停风的掘进巷道,恢复通风前,经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 0
7%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时,可由当班电工会同瓦斯检查人员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掘进巷道的通风
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 0
7%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3%,必须实行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凡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 3%,恢复正常通风前,通风科必须编制专项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排放工作
8、井下动用电气焊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符合《x 矿安全规程》之规定,并经批准后实施,措施不得通用
9、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掘工作地点每班检查不少于 3 次,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每班检查 1 次
(2)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常常检查
10、通风科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地区、确定检查人员、制定区域巡回检查图表,并规定检查次数,确定各检查点每班内的各巡回检查时间
11、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每月必须制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