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提高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制定本制度。2 职责2.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根据生产的需要,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供应部门实施采购。新购进的监视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2.2 监视和测量的鉴定和校准2.2. 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周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附着在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上的仪器仪表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生产部计量专业保存。2.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使用部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间内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以程度,必要时应进行培训。2.4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使用部门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填写记录,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生产部计量专业应对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① 名称② 设备类型③ 购进日期④ 使用期限⑤ 现存位置⑥ 检定期限⑦ 目前状态。2.5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有生产部计量重新送检。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经设备管理部门计量专业确认,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