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开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费用核算和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内部会计控制法律规范一基本法律规范(试行)》、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费用包括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基建管理费用、销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根据会计核算办法分别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开发成本、生产成本等项目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第三条 各项费用开支应根据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
第二章费用开支的原则第五条全面控制原则
严格根据年度预算控制各项费用开支,对费用的控制贯穿于运营的全过程,避开超预算开支
对每一项费用支出都要进行有效的审批、控制
第六条 依法合规原则
取得的各种原始票据必须真实合法,与发生的经济业务性质相匹配
第三章 管理费用第七条 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职工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费、办公费用、会议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外事费、车辆使用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物业费、审计、咨询费、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评估费、财产保险费、董事会会费、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其他费用
第八条差旅费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开展公务活动(出差及参加会议、培训、挂职锻炼)所必须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以及非由组织派遣的境内进修等)
差旅费报销根据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九条会议费会议费是指集团公司自行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召开会议,以及参加外部有关单位组织的会议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编制计划列入年度预算
会议费的开支必须严格根据集团公司批准的会议费预算掌握执行
在报销会议费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会议材料(会议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