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中小学第六批区级预备骨干老师培 训 方 案为了贯彻教育部《中小学老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落实《哈尔滨市中小学骨干老师继续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南岗区老师进修学校根据《南岗区中小学老师继续教育骨干老师培训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培训目标培训学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实施素养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使学员在师德修养、心理素养、教育法规政策、教育理论水平、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养有整体提高;发挥骨干引领和示范作用,尽快形成教学风格,成为各学科的骨干力量;形成一支具有较高思想素养、较新教育观念,较强业务能力,在新课程实践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区级骨干老师队伍。二、培训对象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基于实际问题的学习和讨论能力,并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的骨干老师。具体评选要求是:1、教龄在五年以上,中学年龄在 45 岁以下(含 45 岁);2、三年以来一直担任本学科的一线教学工作(地方课程老师规定为两年以来);3、敬业爱岗、热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无师德不良记录;4、中学语文、数学、外语老师曾获区级以上(含区级,包括记大功,区优秀班主任,区百名师德高尚老师,区师德先进个人等)综合行政奖励,中小学其他学科老师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即记功等)综合行政奖励;5、在区教学百花奖活动中曾获得优胜奖,或做过其他区级以上(含区级)教学公开课;6、参加过全区中小学老师学科专业知识测试的老师,成绩要达到本学科老师的平均分以上;7、具有公平发表的论文、论著或市级(含市级)以上教育学会获奖论文;8、取得计算机中级培训合格证书;9、具有基于实际问题的学习能力,积极参加各种老师继续教育培训活动;10、农村学校老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举;11、中小学科研骨干老师系列和幼儿骨干老师系列的评选条件根据特别要求另行制定附件(见附件一、附件二)。三、推举、选拔办法及程序(一)推举、选拔办法1、培训学员必须在南岗区属高中(含职高)、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园)级骨干老师中产生。由老师任职学校推举,经区老师进修学校选拔后,可参加本培训班的学习。2、各校(包括民办公助学校)推举名额,原则上每学科限报 1 人;专任老师数量在 100 人以上的小学,语文、数学每个学科可上报 2 人;专任老师数量在 100 人以上的中学,语文、数学、外语每个学科可上报 2 人。3、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