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式中开泵技术法律规范一、卧式中开泵一般要求1、设备制造(1)设备制造应满足本技术条件书及其引用标准,也可以根据 等同或高于引用标准的其他标准的规定执行。(2)供货设备应具有完整的技术数据和技术说明。(3)供货设备应是崭新的,没有因设计、材料或加工等问题引 起的缺陷。(4)供货设备应严格执行标书提供的图纸给出的尺寸,不得因 供货设备的定型化而改变土建尺寸。(5)设备的零部件、备品备件应按设计公差值进行加工,以保 证同一产品的零部件具有互换性。(6)铸造组织应均匀,不含杂质。表面应光滑、无积瘤、砂眼、 缩孔等铸造缺陷,尤其是不能存在影响水泵力学性能的铸造缺陷。(7)所有用于制造设备的材料不得有任何损伤和缺陷。(8)焊接结构设计应合理。焊接构件用的焊条、焊丝与焊剂, 应与被焊件的材料相适应。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加渣 和未融合等缺陷。(9)法兰连接尺寸均应根据 ISO 标准制造,如不符合 ISO 标准, 由供货商提供配对法兰及螺纹接管件。(10)供货设备应在其显著位置钉上耐腐蚀的不锈钢铭牌,内容 包括制造厂名称或厂标、设备名称及型号、设备的技术规格、主要性 能参数(额定流量、额定扬程、额定转速、轴功率、汽蚀余量、重量 等)、出厂编号及制造日期等。(11)应在水泵泵体或显著位置上铸出凸起的水泵旋转方向箭头。(12)供货商应保证铭牌在设备安装和长年运行后清楚可见。2、防腐与涂漆(1)供货商应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设备使用条件、环境条件及 所接触的介质等情况对设备实行有效的防腐措施。(2)光洁表面及配合表面应彻底清洗,并涂以防锈液或高熔点 油脂以防止腐蚀。供货商应提供足够的溶剂,以清除防锈液或油脂。(3)除不锈钢、非金属材料及有色金属材料外的钢、铸铁设备 与器材均应做防腐与涂装,并满足使用要求。(4)喷涂前应对铸铁件及焊接件表面进行喷砂除锈,表面处理 应满足SIS 0559 Sa2 1 的要求。(5)所有防护层应采纳无毒、防微生物生长、不对水产生色、 嗅、味污染的材料。(6)除特别要求外,设备所有与水接触的铁金属表面,应涂无 毒环氧涂料,符合 GB/T17219 的规定。干漆漆膜厚度 0.25~0.35mm。 外表面应涂防锈底漆和环氧面漆,干漆漆膜厚度 0.15~0.20mm。(7)现场安装时,对于已经损坏的涂漆表面业主和建设单位认 为不满意的涂漆表面以及原来尚未完成最终处理的表面,供货商应负 责修复并完成最终涂装。3、包装与标志(1)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