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考勤管理制度为切实抓好医院各项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等重点问题,经院务会讨论决定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医德医风和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具体如下:1、全院职工每人假期。—天/月。其中 月、月多 天假(五一节、国庆节),春节所在月 天假(腊月年前 天至年后 天调休不计事假)。个月内,可以连续休假 天,也可以分开休假。半脱产学习增加天假,职称等各项考试增加 天假,特别情况除外。白班上班人员不允许调班。上班后半小时以到岗按迟到计算,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下班提前半小时离岗按早退计算,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每月上班迟到、早退超过次,按旷工一日处理,以后每迟到、早退一次按半日处理。2、超假。每超假一天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 1/26,当月超过 天无当月月奖和当月年终奖。假如超假天数过多,仍是扣当月工资,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3、请假。护士请假,经护士长批准;医生、后勤人员请假,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办公室主任、副院长请假,经院长批准;院长请假需经卫生局领导批准。经批准后,请假人需要提前一天在挂号室登记请假起止时间和天数,假期完毕后在挂号室消假。未经批准休假,根据旷工处理。4、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旷工按超假处理):(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 明;(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4)被公安部门拘留;(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5、婚、丧假:(1) 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产前十五天如放在产后休,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家属签字同意,并保证不影响工作,自负一切后果的情况下,经批准同意)。(2) 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男职工的妻子生孩子产假 天。女职工生育无人照顾,经女方单位出据证明,可酌情给男方 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男方使用的天数应冲减女方产假天数。(3)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4) 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 明准假。一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5) 在规定的天数内领基本工资,超假按旷工处理。6、上班时间:月 日月 日,上午 7: 3011: ;下午 2:5: 30;月 日第二年 月 日,上午 8: 11: 30;下午 1:305:。各位职工,除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