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事故管理制度1 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2 事故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 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3 事故的救援3.1 接到事故报告的部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实行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3.2 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实行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损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3.3 伤势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纳妥善办法将损害人员迅速进行抢救。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3.4 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4 事故调查处理4.1 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 处理,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4.2 发 生 轻 伤 事 故 , 由 分 管 安 全 的 副 总 经 理 负 责 。 调 查 组 由 公 司 有 关 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事故发生的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4.3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4.4 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损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5 其它要求5.1 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事故发生地的部门必须于 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