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3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青岛安山家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 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开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舞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完善防渗漏、防扬散、防火、防盗、通风、照明设施,达到相关要求
第七条 管理部负责收集危险废物并负责对废物集中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危险废物收集人员按规定对公司车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运输,填写相关记录
第九条管理部负责保管各库房的钥匙,建立贮存档案,记录各种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入、出库数量,每月做好汇总,监督并协助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装车运输
第十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17、hw21、hw49 等废物
第十一条公司固体废物法律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二条 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第十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