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加强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危险源管理,明确危险源的管理责任、检查流程、控制原则以及建档监控,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生产活动中所有危险品及危险源的管理
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25]56 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25 4
1 技术安全部是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对口管理部门,在安全总监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
2 各部门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实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负责对本部门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
3 安全总监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危险源控制管理情况,并根据要求将重大危险源向上级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1 单元: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 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2 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1 危险源辨识范围6
1 辨识的范围应覆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方面,包括所有生产场所、所有设备设施(包括租赁设备)、所有人(包括为公司提供各种服务的相关方)等
2 危险源辨识应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良、管理缺陷四个方面着手
3 危险源辨识过程,不能忽略管理缺陷这个环节,管理缺陷往往是造成危险源存在的一个主要原因
4 危险源辨识必须充分考虑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5 危险源辨识必须以岗位(包括生产岗位、管理岗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