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管理制度1
目的对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人员和生产装置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风险的重要程度,确定、更新重要危险源,并对其进行管理,为建立本公司的职业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管理
危险源定义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损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1 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归管理部门,负责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源辨识工作
3 公司风险评估小组负责确定企业范围内的重要危险源、风险评估工作
评估小组由企业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班组长以及熟悉工艺、设备、电器仪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4 安全科负责把确定的重要危险源和评估结果报公司总经理确认和批准
5 安全科负责对确定的重要危险源提出整改方案,并实施控制和监督
6 安全科负责每年一次对危险源辨识、评估的应用效果进行检查和评审
1 风险识别实施周期常规性的危险识别、评估每年一次,原则在每年底前进行;产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辨识与评估
1)新工艺、新设备技改、技措项目2)法律、法规更新3)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4)相关方要求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5
2 危险源识别和评估方法危险源识别范围危险源辨识应以公司范围内所有的活动、人员和设备产生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为依据,具体包括:1)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2)作业场所内所有人员的活动(包括供方、合同方)3)作业场所内所有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和产品(包括外部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等)4)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5)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6)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需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