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法律规范安全目标管理,健全安全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体现重奖重罚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运用各种手段,调动全公司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以达到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目的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办[20]3 号)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1] 478 号)《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根据国投电力集团公司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分级负责 分级控制的原则,在奖惩过程中必须把奖惩尺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做到以责论处权责对应;把思想工作教育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最终达到预控的目的根据安全生产三级预控的原则,公司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电 wang 事故恶性电气误操作等,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经理主管 专业人员应负管理责任;部门发生重伤和事故,部门的各级干部应负管理责任;班组发生轻伤和障碍,班组的班长应负管理责任第三条实行奖惩制度,体现安全生产权责追究和奖罚分明的原则,坚持精神鼓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对仔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者给予批判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章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要进行处罚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某发电责任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与个人第五条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制度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标准暂行规定》(1989)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2)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自理标准规定》(1992)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5-1 实施)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1-1-1 实施)《安全生产法》(22-11-1 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1] 478 号)第二章安全目标第六条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一实现:实现年内安全生产两个百日无事故,争创全年无责任性考核事故五杜绝:(1 杜绝人身死亡群伤事故;(2 杜绝电 wang 事故;(3 杜绝特重大设备事故;(4 杜绝恶性误操作事故和五种电气误操作见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