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值班工安全管理制度1 值班制度1.1 不准单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准参加检修等其它工作1.2 在值班时间要仔细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按规定准确填写运行日记和有关数据1. 3 设备检修后,值班人员要到现场进行仔细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1.4 值班人员应熟知系统和运行方式1. 5 在发生人身触电火灾及可能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时,值班人员可自行决定停电,但事后须尽快报告领导1.6 对所有工具备件仪器仪表及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2 交接班制度2.1 值班人员必须根据值班轮流表和时间进行值班,未经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替换2. 2 值班人员必须在接班前 15 分钟到达交接地点2.3 经共同检查认为无误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2.4 应交而未交接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问题由交班者负责2.5 如发现接班人员有病,酒醉或因有思想情绪等不适于工作时,应拒绝交班并报告领导2. 6 未经正式交接手续及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时,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同时报告领导处理2. 7 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有重要操作时,禁止进行交接,应由交班人员进行处理后再交班2.8 值班人员应交接下列事项:a. 当时系统的运行方式,变动部分及事故处理情况b. 设备运行情况,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备用设备的情况c. 设备和线路正在检修或试验的工作情况d. 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的变动情况e. 上级的指示及传达的命令f 当班值班未完的工作,包括没有执行的操作命令g. 一切记录是否正确完整h. 站内所设的安全用具及仪器工具是否完整i 现场环境卫生 3 巡视检查制度3.1 变电所设备正常运行时,每小时巡视一次3.2 巡视重点:a. 已存在的缺陷b. 已处理的缺陷c. 运行中的设备状态3.3 巡视时不得进行任何检修工作3.4 单人巡视不得超过遮拦,若须越过遮拦时,外面必须有人监护3.5 巡视检查时与带电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6 千伏及以下安全距离为0.7 米,10—35 千伏为 1 米3.6 巡视完后,应将巡视时间地点和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分别记入巡视检查记录薄内,并向值班长汇报和提出处理意见4 操作制度4.1 变配电站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依照命令执行,并按规程的规定填写操作票,经审核无误后按顺序进行签章4. 2 操作时应尽可能在负荷最小时进行,除事故和紧急情况外,禁止在负荷最大时操作4. 3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倒闸操作的规定是:a. 对于操作人员一次只给一个任务包括与改变供电接线方式有关的一系列操作)b. 操作时必须两人执行,值班长为操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