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层次安全职责1、企业负责人(厂长、经理)安全职责(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支持本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开展工作,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仔细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4)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企业员工配备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6)讨论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本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8)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副厂长(副经理)安全职责(1)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2)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开组织实施
(3)协助厂长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应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主持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安全管理机构职责(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