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信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法律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 2 条()是高新企业,注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第 3 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机构可相应调整
第 4 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为();员工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 5 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人,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别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6 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 7 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 8 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别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9 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招录员工应体现德、勤、能、绩等综合方面考核原则
第 10 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 18 周岁,经体检,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第 11 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新员工入职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如有违反应承担解除合同或合同无效等相应法律责任
第 12 条员工入职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员工入职时需要提供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公司录用人员,不收押金、抵押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 13 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