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的建议一、需走过民主制订程序什么是民主制订程序
原最高院关于劳动争议的第一个司法解释,提出了这一概念,却没有明确相应的含义,导致这一概念没有起到实际的作用,此次《劳动合同法〉>对这一概念进行了细化,即要求通过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的对话,总结他们的意见之后,再通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确定
这一细化同时产生的问题在于,如何选举职工代表
28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员工手册是否也需要走过同样的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需要多次个职工代表参加或者参加者达到多大的比例才是有效的
参会者多大比例通过决议才是有效的
所有这些,目前还不具有操作性
在此情况下,企业通过自己的员工手册时,应该如何操作呢
最好的建议还是在 28 年之前通过,因为毕竟此时,劳动合同法还没有生效尚不需要按劳动合同法的民主制订程序的要求进行操作而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之后,再进行制订的话,就需要期待相应的配套规定明确职工代表大会的问题之后,才实际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
二、员工手册防范员工入职之前的风险首先需要了解员工入职之前的风险员工入职前,主要风险在于员工的身份真伪、学历真伪、身体健康情况、有无现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竞业禁止义务、是否存在保密义务等各种情况
其次,在员工手册中,规制防范方案
对不同的风险,应当有不同的防范措施
查询员工身份证信息真伪、学历真伪,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查询;对健康状况,可以通过体检得知,对是否解除,可以通过离职证明获知,对是否存在竞业禁止和保密,可以通过询问和背景调查得知
而其中关于竞业禁止和保密这一块,目前企业仔细去做的较少,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缺乏相应的意识
除了实际的防范方案之外,员工手册能够做到的,主要还在于界定清楚员工入职之前,HR 需要做的工作,以及这些工作需要完成的一个时间点,即以上工作,必须在员工实际入职之前做完,而不能在员工入职之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