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山美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总 则 为了加强西山美庐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企业财产、宾客和员工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精神,结合西山美庐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根据开发商要求,西山美庐消防安全管理由侨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企业负责总协调,由其成立西山美庐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发商、双新企业、常驻项目标承包单位以及侨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企业所属各部均须在其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执行本制度
西山美庐消防工作以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本着自防自救标准,在公安消防部门监督及西山美庐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防火工作,人人有则
办公区每个员工都要尽职尽责做好消防工作,要有高度消防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第一章 消防组织 第一条 北京西山美庐由侨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企业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西山美庐消防工作全方面领导,由总经理任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主管保卫工作主任任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所属各部门责任人任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
开发商、双新企业、常驻项目标承包单位及侨乐企业所属各部均须成立消防领导小组,由一名经理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班组设消防安全员,西山美庐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侨乐保卫部,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发生火情时消防安全委员会组员及侨乐保卫部消防主任即时组成消防指挥部,负责火灾扑救指挥及善后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现场或消防中心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实施三级检验制(即:消防安全委员会、各单位或部门、各班组)侨乐保卫部每个月检验一次消防工作,各单位或部门每七天检验一次消防工作,各班组每日下班前检验一次防火工作
第三条 对查出不安全隐患实施“四定”即:定隐患性质,定处理方法,定处理负责人,定处理隐患时间
第四条 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对重点要害部位要有专员负责常常检验,每班都要有专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