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招商代理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金外滩”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金外滩”项目的招商代理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2
1 项目名称: 2
2 项目位置: 2
3 委托代理内容: 2
4 技术参数: 1、建筑结构: 2、建筑占地面积: 3、建筑面积: 4、商业物业招商范围: 合同附件一:《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3
1 代理事务:“金外滩”项目的宣传推广及招商
2 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为自 2025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商业招商进度总要求截止日为 年 月 日 3
4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 80 %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务
招商率=(已招商面积÷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100% ; 特别约定: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为《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所示面积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
1 保证“金外滩”项目招商宣传必需的资金供给
2 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3 根据客户需要,按甲乙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