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为了完善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加强各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团委学生会工作效率,保证学生工作的良性运行,并对团委学生会成员及其各部门的工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 1 条****学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本条例。第 2 条此制度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进行评价,作为“优秀干部”评选的依据.第 3 条考核应公平客观、民主公开,结合德能勤绩与分职分类原则开展。第 4 条要求团委学生会成员具有正确的思想,高度的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从而端正自己的服务意识,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第二章考核内容1、团委学生会干事考核2、团委学生会副部考核3、团委学生会部长及其主席团成员考核4、团委学生会部门考核5、优秀干部、优秀部门评选第三章考核标准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 1 分,每个被考核对象的考核标准不同,考核人根据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客观公平公正被考评人总成绩=各个考核人所给分数乘以相应百分比所得的结果之和.评分后,将对考评分数进行排名.考核对象会在学期末进行考核认定,按20%-25%作为优秀干部评选依据,并颁发荣誉证书.第四章具体评分细则(一)干事考核(附件 1)每部门推选一位1、考核主体:干事自评占 20%,干事互评占 25%,副部打分占 25%,部长打分占30%。2、考核内容:工作态度(20 分):干事参加例会、活动的出勤率,具有纪律性,熟知部门事务,工作的责任感与积极性;工作能力(20 分):干事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具体负责工作的执行情况与效果;团结协作与创新(20 分):干事相互沟通沟通,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勇于创新,敢于提出建议;反思与总结(20 分)工作或活动完成后,学会总结经验,完善不足,积极主动与部长副部询问,以及干事之间相互分享经历;学习成绩(20 分):学年末平均成绩在班级排名,前 1/3 名得 20 分,前 2/3 名得 16 分,后 1/3 名得 12 分以下;加分项最高 10 分):院级 2 分,校级 3 分,省级 5 分,国家级 10 分;PS:加分项需提交证明材料。(二)副部考核附件 2)1、考核主体:主席团意见为主,部门考核为辅。2、考核内容:工作成效(35 分)(1)仔细完成院团委领导安排的工作,努力完善本职工作组织情况,遇难及时提出、解决;(2)凡是团委学生会要求各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工作(活动)计划、总结报告;(3)努力做好上传下达的中间工作”定期向部长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