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区员工工资管理制度1 总则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根据景区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以及景区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2 工资管理基本原则2
1 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景区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和“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景区创收增长幅度”的基本原则
2 结合景区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景区法律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3 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综合指标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员工酬劳,适当向风险大、责任重、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4 构筑适当工资档次、充分调动景区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3 年薪制3
1 适用范围:a
景区的主要负责人;b
下属单位法人经理;c
其他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是否适用,由景区决定
2 工资模式景区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 屣成比例)其中: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 1/12 支付;提成薪水,在景区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3 实行年薪制的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4 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应与资产增值幅度、景区经营效果、景区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5 年薪制须由景区领导责成主管部门制定专门的实施细则
4 正式员工工资制4
1 适用范围:景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2 工资模式:采纳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a
基础工资参照当地员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所占比例为 35%〜50%;b
岗位(职务)工资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及工作条件确定;景区岗位工资分为等级序列,分别适用于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所占比例为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