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改善,大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挥发性有机物是对流层大气普遍存在的一类污染物,大气中VOCs 中的烃类化合物与氮氧化物在紫外线的作用下参加光化学反应生成二次污染物,如臭氧(O3)、过氧乙酰硝酸酯和有机气溶胶等,导致光化学烟雾,二次有机气溶胶等大气环境问题,也是 PM2
5 的重要前体物之一,此外,VOCs 还会损害人体健康,除了刺激感觉器官外,还可能损害细胞内部代谢,对人体产生诸多不良影响
因此大气中VOCs 的监测一直备受观注
挥发性有机物是一类重要的环境污染物,长时间摄入会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危害
此外,VOCs 为臭氧和二次有机颗粒物(SOA)生成的主要前体物,具备较强的光化学反应活性,可引发城市光化学烟雾
据讨论表明,中国的排放主要来源交通、工业和生物质燃烧三大部门,而未来中国工业固定污染源的 VOCs 排放总量将呈现大幅度增长的趋势
为了控制固定污染源 VOCs 排放,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国逐步将 VOCs 控制纳入大气污染物控制体系,渐渐建立和不断完善排放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
1 VOCs 国内外定义1
1 国外 VOCs 的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英文缩写 VOCs,其有许多定义,这些定义有相同点也有各自的侧重点
EPA 将 VOCs 定义为除 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对 VOCs 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 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总称
澳大利亚国家污染物清单将 VOCs定义为在 25℃条件下蒸气压大于 0
27kpa 的所有有机物
在德国DIN52025-0500 标准中的定义是:原则上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
2 我国 VOCs 的定义我国 VOCs 的定义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