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合作协议范本甲方: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为推动**城市投资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增强企业活力,提升市场 竞争力,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转效率,实现经营业绩可持续增长, 甲方通过公开招商、充分谈判,现确定和乙方共同出资组建**服务混 合所有制目标公司。甲乙双方依据招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第一章目标公司概要第一条目标公司名称暂定为:**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二条目标公司注册地址:。第三条目标公司经营范围: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道 路、桥梁、隧道设施管理服务,城市管道设施,绿化管理,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服务,交通设施保洁服务,城市垃圾清 运服务,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生 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公园和游览景区管理,环境与市政工程项目规划、 设计与服务,民宿旅游项目投资等业务(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第四条目标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条目标公司经营期限:长期。第六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并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 共绿化管护;垃圾日产日清工作;互联网智慧环卫系统功能论证,建 设环卫智慧指挥中心;建设智能环卫无人清扫清运示范点等。第二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出资及占股比例第七条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金额 5 万元(暂定金额,最终以工商 登记为准),甲方以当前可用于**服务项目的机械设备评估作价出资, 出资比例 40%;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比例 60%。第八条 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1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乙方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 10 日内根据 招商文件约定以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目标公司注册成立满 3 年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第九条甲方实物出资应在目标公司设立后依法办理实物出资的所有 权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目标公司成立后 30 日内一次性全额缴纳其出 资。第十条甲乙双方对目标公司的全部出资仅用于目标公司正常经营需 要、补充流动资金或经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共同批准的其它用途,不得 用于偿还股东债务等。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依据本合作协议缴纳出资,办理相关出资手续。目标公司收到出资后由目标公司向甲、乙双方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十二条目标公司筹备事宜1.目标公司筹备期间的相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