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业管道标识法律规范及颜色1. 目的为了便于工业管道内的物质识别,确保安全生产,避开在操作上、设备检修上发生误推断等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律规范。 2.适用范围本法律规范规定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工业生产中非地下埋没的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管道。 3.定义 本标准采纳下列定义, 3.1 识别色: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物质种类的颜色。 3.2 识别符号: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的物质名称和状态的记号。 3.3 危险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为危险化学品。3.4 消防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专用于灭火。4.基本识别色4.1 根据管道内物质的一般性能,分为八类,并相应规定了八种基本识别色和相应的颜色标准编号见下表。物质种类 基本识别色 颜色标准编号 色样水 艳绿 G03 见电子版本水蒸气 大红 R03空气 淡灰 B03气体 中黄 Y07酸或碱 紫 P02可燃液体 棕 YR05其他液体 黑 -氧 淡黄 PB06 4.2 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使用方应从以下五种方法中选择。 a)管道全长上标识; b)在管道上以宽为 150mm 的色环标识; c)在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d)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e)在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4.3 当采纳 4.2 中 b)、c)、d)、e)方法时,两个标识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 10m。 4. 4 4.2 中 c)、d)、e)的标牌最小尺寸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色来确定。 4.5 当管道采纳 4.2 中 b),c),d),e)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时,其标识的场所应该包括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5.识别符号工业管道的识别符号由物质名称、流向和主要工艺参数等组成,其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5.1 物质名称的标识a)物质全称。例如:氮气、硫酸、甲醇。b)化学分子式。例如:N2、H2SO4、CH3OH。5.2 物质流向的标识5.2.1 工业管道内物质的流向用箭头表示,假如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则以双向箭头表示。 5.2.2 当基本识别色的标识方法采纳 4.2 中 d)和 e)时,则标牌的指向就作为表示管道内的物质流向,假如管道内物质流向是双向的,则标牌指向应做成双向的。5.3 物质的压力、温度、流速等主要工艺参数的标识,使用方可按需自行确定采纳。5.4 5.1 和 5.3 中的字母、数字的最小字体,以及 5.2 中箭头的最小外形尺寸,应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