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填筑工程施工方案第一节说明1.1 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主体工程,以及其它填筑工程的施工。其工作内容包括:土石方料物平衡;现场生产性碾压和接缝处理;排水设施和护坡以及各项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1.2 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本章第 1.1 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2)承包人应结合本工程土料场的统一规划,对开采和填筑的料物进行合理的平衡,保证填筑工程供料的连续和均衡。若供料不当,导致土方填筑施工受阻,其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规定的技术指标负责土工合成材料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以及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完成土工合成材料防渗结构的全部施工作业。1.3 主要提交件1.3.1 土方填筑施工措施计划在土方填筑工程开工前 84 天,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指示,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施工布置图;(2)土方填筑程序和方法;(3)土方平衡计划;(4)防渗结构的施工措施和方法;(5)施工设备和设施的设置;(6)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7)施工进度计划。地形测量资料土方填筑工程开工前 28 天,承包人应将填筑区基础开挖验收后实测的平、剖面地形测量资料报送监理人,经监理人签认的地形测量资料作为填筑工程量计量的原始依据。1.3.4 土工合成材料选择和施工措施当土方填筑工程采纳土工合成材料防渗结构或反滤、排水设施时,承包人应按本章第 8 节有关规定,提交详细的土工合成材料选择和施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完工验收资料土方填筑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2 条的规定,为监理人进行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土方填筑工程(包括填筑体防渗结构)竣工图;(2)土方填筑工程基础地质编录资料;(3)土方填筑和防渗结构的试验检验和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4)各土方填筑体的材料填筑质量和防渗结构施工质量报告;(5)施工期的观测成果;(6)质量事故处理报告;(7)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验收报告;(8)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1.4 引用标准化和规程法律规范(1)《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法律规范》GB50290 —98;(2)《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T235 — 1999);(3)《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法律规范》SL/T225—98;(4)《土工试验规程》SD128 —87。第一节土方开挖和填筑平衡2.1 选定土方填筑料开采区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