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房屋出租合同甲方:乙方:今有 号楼半地下室 号房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房屋到期提前 天交纳租金,如房租到期乙方家里没人联系不上,甲方有权将房门打开租给他人。二、乙方中途退房,剩余房费不退。三、安全:乙方在地下室租住期间,由自身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全部责任。四、地下室通道一律不准堆放杂物,如堆放杂物甲方有权清除,甲方不铀任何经济责任。五、各种费用说明:电费每度 元、水费每月每人 元、电视有线费每月 元,宽带上网每月 元。六、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出门随手锁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七、押金说明:押金 元。八、乙方房退提前 天通知甲方,如 乙方不通知甲方,押金不退。九、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供他人使用,如甲方发现收回房屋,各种费用不退。十、乙方遵守地下室内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不遵守制度,甲方有权清除地下室各种费用不退。十一、乙方不得私自留住未登记人员,如甲方发现清除地下室。十二、乙方退房时,如有损坏屋内物品,按实际价格赔偿给甲方。十三、地下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违者后果自负。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 2025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场所租金为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一次性交清方可进场。四、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管理费、清洁工工资、花草养护费等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 50 %。五、办公场所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甲方办公场所及其全部设施、 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详见公物登记表)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设施设备现状,如需装修和改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