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初步危害分析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性分析 摘 要 讨论了初步危害分析法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性分析中的应用。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通用危险状态清单,设计了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 5 种初步危害分析表,并对上海轨道交通 1、2、3号线进行了安全性分析。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性,初步危害分析 现代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在设计建造时采纳了许多安全措施来保障安全运营,但由于轨道交通系统的复杂性,在实际运营时涉及安全方面的问题仍然非常多。对这些问题的解决,目前无论是理论讨论层面还是具体实践层面,均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处于零散状态[1]。本文采纳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对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管辖的轨道交通系统进行了安全性分析,为开展系统安全管理、事故预防、项目改造的时间与资金计划等提供决策依据。1 安全性分析与评价方法 系统安全性分析是安全系统工程的核心内容,也是安全性评价的基础。系统安全性分析方法目前提出的有数十种之多。我国应用较多的是事故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故障类型影响分析、因果分析图法、安全检查表法等。系统安全性评价方法目前应用较多的是风险评价、层次评价、模糊评价等,及一些分析方法附带的评价功能。采纳这些方法进行系统安全性分析和评价的主要是采矿、化工等行业。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性分析,由于缺乏可借鉴的资料和法律规范的统计数据,并且目的是发现潜在的危险因素,采纳初步危害分析对系统进行安全性分析和评价是比较合适的。 初步危害分析通常是系统安全性大纲中所执行的第一种安全性分析方法,它包含了危险源的分析和评价。初步危害分析最好是在系统进行技术设计时就开始进行,这样才能减少系统建成后因为存在各种不安全因素或各类事故频发倾向而必须进行改造的费用。但由于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在设计、建造和运营时,没有编制和执行系统安全性大纲,也没有进行过各种系统的安全性分析与评估,所以对已建成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进行初步危害分析也是必要的和有意义的。 2 初步危害分析 初步危害分析(preliminaryhazardanalysis,简为PHA)也可译为预先危险分析,是一种事前归纳方法,是从各种局部单元的危险状态归纳出最终的潜在事故和事故的严重性。PHA的主要目的是:① 确定系统中危险单元、危险状态和潜在事故;② 确定潜在事故影响的危害性;③ 建立初步的安全法律规范要求,以减少或控制所确定的危险状态和潜在事故。由这种分析得到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