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校老师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市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校长 劳动者:(乙方) 性别 民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如下老师聘用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学校老师,合同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甲方聘用乙方具体从事老师岗位的教学工作
该工作岗位在甲方的设在金厂镇的外语学校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进展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不得拒绝
三、乙方每周工作五天,其中每周三到周五到学校备课,每天工作 7 个半小时,上班时间为早 8 时,下班时间为 17 时
每周周六、周日上课,周一至周二休息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工资人民币 600 元,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金 200 元
该工资于每月 15-20 日领取
乙方如有事假,按月工资的日平均标准按日扣减工资
月病假 10 日以内,每天扣发日工资标准的 50%
病假超过 10 日,从第 11 日起按日平均标准每增加一天病假,扣减一日工资
应乙方要求,社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基金随同工资发放,由乙方自行交纳,甲方不承揽责任
五、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 2 个月,试用期间,不发给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
试用期满开始,甲方应该为乙方发放交纳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每月 200 元,按月随工资给付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部门交纳,如 乙方未向保险部门交纳该基金,甲方不再承担为乙方交付社会保险责任,乙方无权就社会保险问题对甲方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六、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 30 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工作交接,如乙方没有得到甲方的批准、也未办理工作交接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