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各部门、各班级对幼儿园下发的电教器材必须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挪做它用,包括不准拿到别处使用,特别是录像机、摄像机、录音机私人不得借用
2、 电教器材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不得随意自行处理,以保证及时维修得以正常使用
3、 为确保安全,离开备课室,必须关电脑电源,然后关总开关,严防火灾发生
4、 进入备课室,要严格按操作规程用机,不准乱按键盘、不准移动电脑,不准乱动各种电线、开关,否则若电脑烧坏,当事者照价赔偿
5、 使用多媒体电教平台,必须由熟悉电教器材的专人进行操作
多媒体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二)兰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用好计算机技术,充分发挥网络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电脑是为编制练习、查找资料、制作多媒体、接收文件通知、内部工作联系、阅读校园网信息和专业文章、开展家校联系等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配备的,仅限用于学校公务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上传或散布违法言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或发布有损学校利益和形象的信息和言论,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学校技术人员发现有不法信息内容,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三、任何人不得利用办公电脑和网络做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上网聊天;不得浏览、暴力、股市等网页;严禁利用公家电脑进行炒股、期货交易、购物等商业活动,严禁播放或观看网络休闲娱乐类音频、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