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法律规范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和使用
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特制定本项规定
第二条 本项规定适用于江苏南京大唐发电厂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和使用、检查试验和报废全过程当中的主要环节
包括外包工程队伍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分类第三条 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了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主要分三大类: (一)绝缘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人身触电的各类工具,如:高压验电器、绝缘棒(地线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等
(二)防护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发生人身意外损害的各类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眼镜、防毒面具、接地线、施工机械、工器具等
(三) 安全标志工具:是指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人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设置在生产现场的各类警示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拦网等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第四条 各单位按配备标准或实际需要,按公司《两措管理规定》编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补充或需用计划,于每年 11 月底前报安全监察部
第五条 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对各单位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列入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第六条 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计划,填报物资计划,物资公司根据计划采购后,由各单位办理领料手续领回下发使用
第七条 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备以下证件: (一) 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 产品合格证书
(三)安全鉴定证
(四) 产品说明书
(五) 检测检验报告
第八条 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监察部组织验收,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管理第九条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各相关部门应实行部门、班组集中管理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