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年 月)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凡达到以下任意一个条件的仪器设备就属大型精密仪器,均属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1、单价在 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 万元)
2、单价虽不满 万元,但一个完整的系统价格在十万元以上的设备
3、国家科委指定的二十三种仪器设备
(见附件)第二章计划、论证、审购和验收根据我院建设规划、进展方向、技术条件和经费可能,必须配备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各系和院设备主管部门制定计划逐年实施,以提高我院的教学、科研水平
院各教研室(组)、讨论室在学院下达的经费范围内,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添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时,事先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讨论,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采购
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要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凡低、中档大型精密仪器能满足实验需要的,不应购置高档大型精密仪器;凡能购买重要部件装配的,不要进
整机凡国内可以生产、又能满足用户需要的,不再进
必须建立验收制度,任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不经验收不得正式投入使用,从批准申购开始,就要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使用部门担任高级职务老师、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人员主持,由操作人员及设备主管部门的人员组成
进设备验收与 过程中发现有数量、质量的问题时,应在索赔期(一般是从货物到港、站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前三十天通知商检部门出证,送订货主管部门办理索赔事宜
第三章常规管理必须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审购设备审批表、论证报告、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及附件、进免税批件、商检报告、验收记录报告,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操作规程、技术开发记录、使用维修记录以及添置的零部件及配套设备等有关资料
技术档案由实验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共同建立,分别保管
根据仪器特点对每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都要制定操作规程,其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应